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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釣漁獲受限:單品種不超十條總重5斤,僅一地實施

野釣漁獲受限:單品種不超十條總重5斤,僅一地實施

可能會有釣友説了:前些日子農業部發布的垂釣新規裏面沒有這一條哇,而且台釣雙鈎的規定也解除了。可以説農業部新規定出來之後,極大地提高了釣友們的熱情與擁戴:不用擔心使用雙鈎釣魚被罰款,那些捕撈式垂釣的方式也明文禁止了。

野釣漁獲受限:單品種不超十條總重5斤,僅一地實施

徵求意見稿

但是四川省相關部門於2021年11月23日發佈了《四川省長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閒垂釣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簡稱為垂釣指導意見)裏面制定了以下條款:

“每名垂釣者每天垂釣期間,留取的釣獲物單個品種數量不得超過10尾(只)、重量不得超過2.5千克,超出部分應當立即放回原水體。”

野釣漁獲受限:單品種不超十條總重5斤,僅一地實施 第2張

規定原文

這一個規定可以説是廣大釣友呼喚出來的,因為自從長江禁捕之後,就有很多釣友評論:幹嘛要規定這麼死,還不方便管理,直接説可以帶走多少魚獲或者能帶走多少條不就行了?這是事實上的求仁得仁,之前也有過類似於不同品種需要達到某種尺寸和重量要求才能帶走的文件。

從這幾點綜合來看:我們國家對於休閒垂釣(野釣)的管理越來越規範,對於那些不規範垂釣的也是越來越嚴格,儘可能的讓大家吃得到魚又能享受得到垂釣的樂趣,最重要的是對漁業資源保護有較為正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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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品種不能超過十條

可能大家還對之前農業部發布的關於休閒垂釣的規定有所印象:規定裏面只是説了禁用漁具、禁用釣法,並沒有對漁獲數量和重量做規定。那麼這個規定會不會和農業部發布的規定衝突呢,當然不會!記得農業部的規定裏面有一段:當地可以補充條例和禁用漁具。而四川省正處於長江流域重點省份,是可以補充條例的,所以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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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可以補充條例

五斤魚,説多也不多説少也不少,畢竟可以吃好幾頓了,況且根據蓑笠哥觀察:絕大多數的釣魚人在也釣的時候漁獲都是很難達到這個要求的。而且這個數字也特別睿智:捕撈式垂釣的絕對不可能只釣這麼一點點的,拿去賣的話又太少了,自己吃還能給親戚朋友送一點兒。況且還有好多為娛不為魚釣獲即放流的釣友,這個規定執行下來可以預見在接下來的幾年魚兒肯定是越釣越多。

但是這個十條這個規定可能與我們垂釣過程中有點兒出入:白條那麼瘋狂,十條白條也不夠二兩。有時候釣一天也就只有白條會過來吃餌其他的魚釣不到,一頓吃得也夠不上啊!蓑笠哥個人認為:

漁獲總重規定好就行了,然後對於魚兒的個體大小再做個要求,這樣其實就能杜絕別人釣了去賣,大批量釣魚危害漁業資源。至於這個條數可以寬泛一點,畢竟野外的白條、羅非、鰟鮍、銀鮈、麥穗這些鋪天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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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魚類和小魚放了就是了

當然了,我們釣起來的小魚完全可以不要,我們不能選擇哪條魚吃我們的餌料,但是我們可以選擇帶那幾條魚回去。對於釣獲放流沒有這方面硬性規定,只不過超出的部分需要放流。有一點可以確認的是:這些小體型的魚接下來身價肯定會暴漲,從而導致非法捕撈猖獗。

可能會有釣友問了:我要是一天就釣了一條超過五斤的魚能不能帶回家吃呢?不可能把它切一半再帶回去吧,其實這樣也有解決辦法:找一個漁獲不好的釣友和他分分,兩個人不就有十斤的指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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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尾超過五斤應該可以帶回家

最後有一個重點強調的是:這份文件還在徵求意見階段,如果各位有什麼“有利於漁業資源發展”的建議可以現在提上去,可以給漁政打電話、寫信、發郵件的方式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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